关于进出境租赁机械设备报关问题分析

时间:2020-08-06浏览数:820

关于进出境租赁机械设备报关问题分析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

3、增值税**发P(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解读:本条将以前出口旧设备的规定改为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界定了已使用过的设备范围,其中增加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设备,将《出口旧设备退()税申报表》改为《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改为《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申报租赁贸易货物或是二手旧机械设备需要许可证件吗?

需要的。租赁贸易(15231500)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凭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许可证件验放。如果是二手旧设备进口租赁报关,那么应设备编码项下对应需要的《装运前检验检疫证书》和《自动进口许可证》,都是需要申请才能报关的。

 

租赁方式进口设备是否需要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需缴纳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完税价格按照下列方法审查确定:(一)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应当予以计入;(二)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三)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依次审查确定该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按照**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相应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海关按照纳税义务人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征收相应税款,并自本款规定的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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