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质量问题怎么操作退运报关退税

时间:2019-06-25点击次数:405


当我们国内的进口贸易商遇到从国外进口产品质量有问题怎么办,怎么处理呢??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六十三条;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五十条、*五十二条; 《*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进口一般贸易报关的货物有要退运到国外去的,可能参考这三个文件,安排退运处理的。 

 


一般退运货物的适用范围

 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对方市场以致遭遇贸易壁垒而被要求退货。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所以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详细举证其出口商品不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标准或原出口合同中有关品质和规格的要求或约定的材料,而不能将退运原因简单申报为“质量好不好”。因为严格地讲“质量好不好”与“品质规格是否达到要求”并不完全等同。

此外,若出口货物一方因延迟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买方拒绝接受货物而导致货物退运回国的也不属于申请一般退运货物的事由。

 

 

进口退运办理流程:

(一)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二)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或发生上述*(二)至(六)款情形需要办理退税的,由纳税义务人向原征收税款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海关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准予退税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以下原因需要申请办理退税业务的,应当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原征收税款的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1.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

2.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3.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4.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5.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6.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或者发生*五项规定以外的货物短少的情形,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进口退运报关资料:

1:原先进口口报关单上的日期与现在退运的时间必须在一年内

2:需要说明退运原因(需要海关认可才行)

3:提供原先进口时的相关单证

4:如果是质量问题被退回来,需要国外第三方机构作相关检测

5:买卖双方就退运需要拟一份退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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